罐府发〔2022〕124号
各村(社区):
现将《达州市达川区罐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罐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5日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国未保组〔2021〕1号)和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部署,稳步推进全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树立“儿童优先”发展理念,鲜明“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导向,按照“治未病、防未然”思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扎实开展全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着力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提升服务,奋力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推进罐子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我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以“强化统筹、形成合力、完善机制、提升效能、聚焦重点、精准施策、立体保护、全面保障”为工作目标,把握好节奏和力度,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各方面协同配合、联合发力,共同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细做实,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件事项、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努力达到党政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和管护效果,实现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组织体系,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破解未成年人保护瓶颈问题,积极稳妥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短板与不足。
1.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主导、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按照镇党委、政府相关工作安排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成立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镇政法委书记、镇分管民政领导担任双办公室主任,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具体业务指导、督办、调度等工作。
2.定期研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未保工作会议,围绕镇党委政府、镇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沟通和掌握各相关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清单、时间表、路线图和相关保障措施。
(二)建立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基础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跨行业的未成年人信息监测报告制度,探索多元融合、多点触发的预警工作机制,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1.扎实开展好八个摸清,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八个摸清即:摸清辖区留守儿童、留守女童人数;摸清“跑妈”家庭、离异家庭、智障女童家庭情况;摸清父母死亡、父母服刑的儿童家庭情况;摸清辖区重病重残儿童情况;摸清辖区学校(园)思想品德教育情况;摸清辖区娱乐场所情况;摸清辖区酒店未成年人登记情况;摸清辖区独居男性人数、性格、爱好等情况。)
各村(社区)干部、儿童主任要常态化开展入户巡访关爱,要通过大喇叭开展未保法治宣传,对特殊儿童要重点关爱,对重点人员要组织开展教育,如有条件可积极引进专业社会组织承接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等关爱服务内容,做牢做实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基础工作。
2.建立“多元融合”监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育、公安、民政、计生、司法、法院、团委、妇联等业务条线优势,发现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
3.建立“多点触发”预警工作机制。在学校、家庭、社区、派出所等重点场所建立监测哨点,在每个哨点设置未成年人健康监测管理员作为第一报告人,提高早期监测时效性、敏感性、精准性。
(三)聚焦重点任务,全力破解未成年人保护难点问题。始终坚持以未成年人保护关键环节和核心领域为重点,着力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早婚早育专项治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五项重点工作任务,瞄准工作薄弱领域和问题突出环节,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机制,组建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专班,压实责任,逐年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比例。积极尝试开展“亲子教育”“家长课堂”,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能力,对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予事前干预。
2.建立健全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组建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由政府、学校、共青团、妇联等共同参与的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将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定期有针对性地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及被害案件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依法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镇、村(社区)职责范围。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落实落细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中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要求。
(二)加大工作保障。加强未成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支持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场所服务设施设备建设。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提供专业服务。
(三)充实工作力量。充实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线有机构负责、有专人办事、有经费保障。要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承担好需要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等相关工作。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化建设,鼓励其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派出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实际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四)深入宣传引导。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栏、院坝会、赶场天宣传等,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活动,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规范新闻媒体对涉及未成年人相关热点事件的宣传报道,传播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