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达川区石梯镇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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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梯委发〔2022〕163号

 

各村(社区)、镇级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达川区石梯镇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0日

 达川区石梯镇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2022〕79号)、《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委办〔2022〕9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考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布局合理为目标,实行党政同责、逐级负责、清单管理、分级保护、严肃查处,构建覆盖全镇、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体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全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区级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耕地质量不降低、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更合理。

二、组织体系

全镇设立镇村两级田长,强化落实各级领导责任,推动实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分级负责制,各级田长对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质量负责。

(一)分级设立田长

1.镇级设立田长、副田长,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田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田长,结合辖区实际分片分区负责。

2.村(社区)设立田长,由村(社区)党组书记担任;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统筹下,本村(社区)范围内设置网格员,

由村级“两委”委员、村(居)民小组组长、村级事务代办员等担任。

(二)明确田长职责

1.镇级田长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村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巡田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和责任监管。镇级副田长协助镇级田长开展工作,落实责任区域相关工作任务。

2.村(社区)田长负责本区域范围内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具体工作,建立耕地保护监管网格员队伍,加强日常巡护和宣传,督促耕地承包主体和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做好耕地保护、利用、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三)设立田长制办公室

设立镇级田长制办公室。各村(社区)对应镇级田长制办公室设立村(社区)田长制办公室。

三、主要任务

(一)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顺序,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足额带位置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确保“图、数、线”一致。

(二)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根据新一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建档立卡、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坚持定量、定质、定位、定用、定责,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巩固提升耕地质量。落实达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建成一批“集中连片、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完成上级下达新建高标准农田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任务。

(四)加强耕地监测监管。开展耕地变化、种粮、撂荒情况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情况专项监测,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五)深化耕地保护改革创新。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健全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评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两委是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本辖区田长制建立和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体系责任到位、制度政策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田长制的全面推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田长运行、部门协作、巡查执法、信息管理、督查监管、考核评价等机制,为田长会议调度、部门分工协调、常态化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工作督查监管、工作考核评价奠定制度基础,构建完整高效的田长制运转工作体系。

(三)保障工作经费。区财政局已落实田长制工作和村(社区)田长、网格员通信补助等资金,镇财政所要及时保障落实到位,并预算一定工作经费用于开展田长制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田长制执行情况作为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内容,上一级田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田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公众对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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