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赵固镇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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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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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委办〔2022〕97号)要求,结合赵固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耕地保护全过程、各环节,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绿色发展,抓实抓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夯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严肃查处为手段,全面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以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布局合理为目标,实行党政同责、逐级负责、清单管理、分级保护、严肃查处,构建覆盖全镇、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体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全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区级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耕地质量不降低、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更合理。到2022年底,镇、村两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初步建立,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格局。到2025年底,田长制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格局基本确立,形成保护更加完善、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二、组织体系

  全镇设立镇、村两级田长,强化落实各级田长责任,推动实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分级负责制,各级田长对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质量负责。

  (一)分级设立田长

  1.镇设立田长、副田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田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田长,结合镇实际分片分区负责。

  2.村设立田长,由村党组书记担任;在村党组织书记统筹下,本村范围内设置网格员,由村级“两委”委员、村民小组组长、村级事务代办员等担任。

  (二)明确田长职责

  1.镇级田长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村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巡田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和责任监管。镇级副田长协助镇级田长开展工作,落实责任区域相关工作任务。

  3.村级田长负责本区域范围内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具体工作,建立耕地保护监管网格员队伍,加强日常巡护和宣传,督促耕地承包主体和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做好耕地保护、利用、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三)设立田长制办公室

  设立镇级田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罗章川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顺序,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足额带位置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确保“图、数、线”一致。强化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按照“以进定出、先进后出、进大于出”的原则,科学实施国土绿化,不断优化耕地和林地空间布局,探索构建造林绿化与耕地保护协同推进机制。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严防擅自改变耕地种植结构、用途。严格规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流程监管,严格新增耕地核定,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田造湖造景、违规从事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

  (二)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根据新一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建档立卡、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坚持定量、定质、定位、定用、定责,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生产活动,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现状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以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引导向种植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等粮食作物调整,严禁利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花卉苗木、草皮、果树等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挖塘养殖等“非粮化”行为。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用途,严格执行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论证制度,加强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的审核和管理,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优化。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进行复核完善,更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临时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经由村级报镇党委、政府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审批,使用期满后及时复垦为耕地。

  (三)巩固提升耕地质量。严格落实达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建成一批“集中连片、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完成上级下达达川区赵固镇的新建高标准农田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任务。有序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促进耕地集中连片、质量提升、生态优美。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有序推进轮作休耕。大力实施农村撂荒地整治,防止耕地闲置、荒芜。

  (四)加强耕地监测监管。开展耕地变化、种粮、撂荒情况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情况专项监测,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保护标志,公开田长制责任人和责任事项,开展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大耕地保护督察执法力度,加强政府执法监督部门与检察、法院、公安等机关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耕地犯罪,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深化耕地保护改革创新。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健全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评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以耕地保护为核心,以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目标,合理、有序推动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鼓励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按规定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奖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党组织、各村民委员会是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本辖区田长制建立和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统筹各方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强化工作措施,配备工作力量,确保体系责任到位、制度政策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田长制的全面推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田长运行、部门协作、巡查执法、信息管理、督查监管、考核评价等机制,为田长会议调度、部门分工协调、常态化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工作督查监管、工作考核评价奠定制度基础,构建完整高效的田长制运转工作体系。各级田长制办公室定期研究部署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按程序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

  (三)保障工作经费。实行田长制工作所需资金由区级财政予以保障,村级田长及网格员通信补助及开展田长制工作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并预算一定工作经费用于开展田长制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田长制执行情况作为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内容,上一级田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田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在田长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村、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公众对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同时,向社会公告田长名单,引导社会公众支持监督,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环境。鼓励基层探索创新,积极开展跟踪调研,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促进全镇田长制工作持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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