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国外反恐怖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反恐怖工作面临的风险隐患和现实威胁依然存在,特别是交通运输行业点多、线长、面广,开放程度高,易攻击、难防范。为做好新形势下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反恐怖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交办发〔2022〕70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工作方案〉的通知》(川交安办发〔2022〕212号)、《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交发〔2022〕4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不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紧紧围绕交通运输领域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持续巩固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反恐怖工作成果,完善新形势下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责任体系,健全应急状态下参与处置和交通运输保障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建立与交通强国建设要求相适应、与国家反恐怖工作格局相协调的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工作体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区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充分发挥政治和制度优势,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开展各项工作。
(二)属地防范原则。坚持依法防范、整体防范,落实反恐怖工作属地负责、逐级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要求,聚集指导防范、参与处置和提供交通运输保障三项职能,指导重点目标管理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措施。
(三)减少损失原则。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根本标准,团结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筑牢防范工作的铜墙铁壁,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反恐怖主义责任制实施办法,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反恐怖工作,为反恐怖应急工作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参与处置交通运输行业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防范基本要求》(JTT961-2015),切实做好客运南站、渡口码头、公路桥梁等重点场所防范工作。
责任领导:廖祥龙、万正江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渡口管理所、区公路局、区机养中心
责任人:李丹、符星丽、蒲文飞、谭平
(二)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活动,教育发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反恐怖工作。
责任领导:董光明
责任单位:局法规股
责任人:刘媛媛
(三)落实实名制管理。依法落实道路、水路运输旅客实名购票、乘车(船)身份查验等制度,督促运营单位依法依规做好货物托运人身份信息查验和登记;督促班线客运经营者严格按照规定线路、站点运行,严厉查处违规站外配客、载货行为;督促机动车租赁经营者依法落实客户实名制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廖祥龙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人:李丹
(四)严格安检、查验和登记制度。严格执行《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规定,督促运营单位建立安全查验制度,加强旅客及其行李物品源头安全检查,依法对运输货物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托运的普通货物夹带危险货物或者瞒报谎报危险货物要加大查处力度。对禁止运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
责任领导:廖祥龙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人:李丹
(五)强化危险品运输车船动态监控。督促运输企业、船主充分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和船舶岸基支持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船舶动态监控,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责任领导:廖祥龙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人:李丹
(六)开展涉恐隐患排查治理。在区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下,组织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船等运输工具,汽车客运站、港口码头、公路桥梁等重点目标、人员密集场所运营单位,开展涉恐隐患排查整治,按职责配合公安机关推进新兴业态涉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责任领导:廖祥龙、万正江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渡口管理所、区公路局、区机养中心
责任人:李丹、符星丽、蒲文飞、谭平
五、应急保障
(一)落实预警响应措施。根据区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发布的预警信息,督促指导有关运营单位,加强重点目标防范,强化公共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管控。
责任领导:廖祥龙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人:李丹
(二)做好涉恐信息报送。根据区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或发生涉及交通运输领域恐怖袭击事件后,及时向区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责任领导:董光明
责任单位:局法规股
责任人:刘媛媛
(三)参与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在区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和统一指挥下,按职责分工要求,参与处置涉及公共交通、汽车客运站、港口码头、航运枢纽、通航建筑物、公路桥梁隧道等恐怖袭击事件,落实绕行规划、抢通保通、运输保障等应急任务。
责任领导:廖祥龙、黄伟伟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安运股
责任人:李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区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简称区局反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参与处置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反恐怖工作。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根据反恐形势,进一步加强反恐防范体系建设,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强化最小作战单元管控,开展日常演练和巡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在区委党委政府和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反恐怖长效机制,落实安全防范责任,提升应对恐怖事件研判预警能力、基础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于每年6月初和12月初,向局机关法规股报告半年和年度反恐怖工作情况。
(三)统筹开展督导检查。统筹落实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要求,将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工作纳入日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问题整改,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反恐怖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局机关将不定期开展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