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府发〔2022〕72号
镇便民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真正做到便民、惠民、利民。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印发《便民服务中心应急处置预案》,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便民服务中心应急处置预案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8日
便民服务中心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正常运转,妥善处置“中心”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化解风险,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突发事件含义
含义:指在“中心”范围内突然发生的,主要包括治安、消防、公共卫生和秩序等方面带有危害性、破坏性或负面影响的事情、事故或事件。
第二条:突发事件的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破坏性及影响程度,分成三类:
Ⅰ级(重大):指突然发生、带有严重破坏性、影响很大、必须停止正常工作、组织一切力量处置的事件。
Ⅱ级(较大):指突然发生、带有一定破坏性、影响较大,需投入专门力量处置的事件;
Ⅲ级(一般):指突然发生但破坏性较小、影响不大,在不影响工作整体秩序的情况下,可当即处置完毕的事件。
第三条 :突发事件一般处理程序
1、发生Ⅰ级事件:现场发现第一人须立即报告“中心”负责人并报警。相关领导应迅速靠前指挥,各部门按职责立即行动,组织采取疏散引导、现场控制、现场救治和协调处理等临时应急措施。
2、发生Ⅱ级事件:现场发现第一人应正确处置,同时报“中心”领导和报警。应急办视情况决定是否停止办公、组织疏散、封闭现场、控制人员等措施。中心领导在处理的同时,应向主要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3、发生Ⅲ级事件:现场发现第一人应立即介入处理,并报“中心”领导,相关工作人员迅速前往调解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对Ⅲ级事件处理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将处置情况向“中心”领导报告。
第四条:突发事件一般处理方法
1.“中心”办公区有群众争吵或其它纠纷,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1)现场工作人员要及时和“中心”领导联系,相关人员应迅速前往,以文明的态度了解事情原委,控制事态发展。
(2)应以恰当的方式维护好工作秩序,对无理取闹的可采取有力措施劝阻当事人离开现场,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应立即到现场处理,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110求助。
(3)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协助做好办公现场秩序的维护。
2.“中心”内发生暴力性行为的。
(1)当事人及周围工作人员要保持冷静,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应迅速到达现场,及时掌握情况,冷静处置现行的暴力行为,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2)如现场控制困难的,应稳住当事人,监视现场,并尽快申报“110”出警。
(3)如果当事人员中途逃离的,尽可能控制、滞留当事人,并留意当事人员的衣着体貌特征或逃跑的交通工具特征及车牌号码等,以便在事后协助调查。
(4)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客观及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发生肢体冲突。
(5)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的,要及时组织抢救拨打急救电话,保护好现场,劝留目击证人或留记联系方式以便事后调查和依法处理。
3、财物失窃事件或公共财物被破坏行为的处理。
(1)发现有人财物被盗失窃,现场工作人员要及时和“中心”领导联系,相关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报告主要领导。
(2)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禁止无关人员等接近现场,注意观察进出人员,对现行的重大嫌疑人员视情采取控制措施。
(3)在依法保护自身的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果断措施制止现行的盗窃或破坏行为,维护公私财产的安全。
(4)涉及财产损失或人身受到伤害,“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摄下照片,保存电子监控录像,保护现场,控制有关当事人员,防止其继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乘机逃逸,劝留目击者或留记联系方式,劝留目击证人或留记联系方式以便事件的调查和依法处理。
(5)如涉及严重问题及刑事责任的情况,由治安管理部门牵头会同相关人员核实,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