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府发〔2022〕111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部门):
《达州市达川区赵固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规则》已经镇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赵固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3日
达州市达川区赵固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根据赵固镇人民政府印发的《达州市达川区赵固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达州市达川区赵固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专项办”)是镇平安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加强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拖动、督办落实。
第三条镇专项办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在镇平安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推动各村(社区)、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涉诈乱象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产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维护安全稳定的整治社会环境。
第四条镇专项办设在镇党政办公室。镇专项办主任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镇政法委员(因政法委员上借,由副镇长暂代)、桥湾派出所所长担任副主任,其余成员单位负责人任镇专职办成员。
第五条镇专项办实行主任责任制,由主任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审批重要公文,研究解决重要事项。镇专项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日常事务,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第六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情况、镇专项办牵头办理或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由镇专项办统一向镇平安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请示报告。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线索通报、协同打击、综合整治,共同做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第七条镇专项办加强综合协调,建立健全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商机制,并加强工作督促检查指导,确保相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第八条镇专项办规范办文和办事程序,提高办文质量和办事效率,做好文件档案管理。
第九条镇专项办组成人员开展的各项公务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它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镇专项办各项工作部署,严守工作纪律和请示报告制度,严守保密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谦虚谨慎,自觉维护队伍形象。
第十条本规则由镇专项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