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职能简介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林业、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执行情况。
2、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区职责范围内测绘地理信息的统一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职责范围内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维护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归档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全区(市级负责的除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
5、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用地预审和临时用地工作。
7、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审批工作。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临时建设、临时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区(中心城区除外)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竣工规划核实、用地核验工作。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建设工程(不含园林工程)总平面布置图、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临时建(构)筑物的方案审查。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建筑外墙立面装饰审核工作。负责制定和执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负责组织(中心城区除外)建设项目(不含园林项目)的规划验线、规划核实工作。承办区规委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8、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防火宣传教育、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督促建立森林火险信息发送制度。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指导拟订全区林业开发利用及生态保护修复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植被恢复工作。指导全区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全区名木古树的保护工作。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林业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林木种苗管理工作。
14、指导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林木采伐限额,指导林木采伐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林地征占用的审批工作。
15、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牵头实施全区自然资源领域人才建设培养。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6、配合国家、省、市对地方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的督察工作。按区委、区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检查相关工作。查处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测绘地理信息等领域违法案件,查处中心城区规划区外及中心城区规划区内依法授权的国土空间规划领域违法案件。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土地储备供应工作;二是全力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合理安排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三是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努力提高建设用地供应率;四是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整合用好增减挂钩、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政策,大力助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下辖二级预算单位30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 个,其他事业单位28个。主要包括:
1、达川区地质环境监测站
2、达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3、达川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达川区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5、达川区土地统征事务中心
6、达川区土地租金征收队
7、达川区土地勘测规划队
8、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参公)
9、21个自然资源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1 年收支总预算5111.88万元,比 2020 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2021 年收入预算511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14.13万元,占 92.2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97.75万元,占7.78%。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支出预算511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9.33万元,占89.19%;项目支出552.55万元,占10.8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11.88万元,比 2020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2.8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14.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97.7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8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703.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7.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4714.13 万元,比 2020 年预算数减少7.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相应减少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17万元,占9.55%;卫生健康支出222.81万元,占4.7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703.52万元,占78.56%;住房保障支出337.63万元,占7.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703.5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自然):2021年预算数为154.8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驻局纪检组办案经费、办公楼网络安全运行维护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50.1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397.75万元,主要用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林业征地报征费用、不动产平台运行费、土地变更调查、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定、地灾搬迁排查和耕地质量等级定级等项目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
年预算数为222.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37.63万元,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情况支出说明
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支出511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9.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说明
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专项支出552.55万元,主要用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林业征地报征费用、不动产平台运行费、土地变更调查、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定、地灾搬迁排查和耕地质量等级定级等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2021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1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较 2021 年减少预算0.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经费使用,厉行节约。2021 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经费使用坚持维护车辆正常运转等因素。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4 辆,其中: 轿车 1辆、越野车3 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 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在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林业、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等工作开展。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2021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88.7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71.91 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0年底,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4 辆,其中,市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按照 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 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党建经费、驻局纪检组办案经费、办公楼网络安全运行维护费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指: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林业征地报征费用、不动产平台运行费、土地变更调查、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定、地灾搬迁排查和耕地质量等级定级等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