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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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拟订实施农村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2)贯彻国家、省、市、区免疫规划、政策措施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负责拟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全民健康教育。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托幼园所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定;参与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宣传,承办上级部门规定或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

(6)贯彻执行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中医药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中医药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9)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区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卫生计生方面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参与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计生援外工作。

(16)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红十字会、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区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区献血领导小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区医改领导小组、区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区狂犬病防治指挥部、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区委二届四次党代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推进“健康达川”建设,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公共卫生保障能力,不断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全省经济副中心做出积极贡献。

(一)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二是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强化托管医院和被托管医院衔接,优化目标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实现被托管医院医疗技术水平提高、医疗服务量的增长。三是持续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械采购阳光积分考核,严格控制药占比、药品及耗材的使用,推进基层医疗中低价药品和基层医疗机构限量药品达标采购工作。四是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急救中心或急救站管理工作,健全急诊患者预约转诊机制,优化急诊患者就医流程,确保急诊患者就急、就近、就优治疗。

(二)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质控体系及质控中心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区级28个质控中心作用。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质控意识,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疾病诊疗规程,规范诊疗行为。二是不断提升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水平,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综合监管、医务人员持续累计考评和医疗行为动态实时监管,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三是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落实各项便民惠民措施,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使医患关系更加和谐,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持续提升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采取“培训+考试”的模式,以及根据年度考核及日常督导情况,罗列问题限期整改清单,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二是进一步提升妇幼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常规,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各个环节中。加强产科质量建设,强化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妇幼保健人员进修学习管理工作,规范孕产期保健工作,提高基层产科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通过人才引进、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方式充实家庭医生队伍,将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紧密结合起来,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选择相适应的服务项目,使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四)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积极开展“百乡千村”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通过基础设施、设备配置、人才培训、临床科研、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项目规范,增强我区、乡、村三级网络,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五)着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水平。不断深化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按政策生育。继续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高《生育服务证》的发放率和办理及时率。认真落实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提高全员人口信息平台应用率,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运行机制,依托各类节假日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

(六)切实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继续抓好突发传染病防控,确保全区疫情态势处于稳控范围。着力抓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不断提升免疫规划工作,继续加强预防接种督导,扎实推进“AAA级接种门诊”创建工作。

(七)着力推进健康扶贫。一是着力推进医疗救助扶持。加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力度,深入实施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十免四补助”和“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疗扶持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区内就诊率达95%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个人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比控制在10%以内。二是巩固52所已达标乡镇(中心)卫生院和142所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成果,大力推进非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三是加强健康扶贫动态系统管理。按照《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业务规范》的要求,切实做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管理与使用工作,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性、精准性、时效性,为精准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健康扶贫工作成果提供信息支撑。

(八)扎实抓好卫生健康项目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区中医医院门急诊医技大楼建设项目,力争在2020年12月底前竣工投用;加快推进区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力争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装修。扎实推进区妇幼保健新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力争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装修。

(九)持续加强老龄健康服务。一是建立标准化的医养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特别是将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建成专业培训基地,面向全区范围内每年至少培训医养结合医护人员100-200名。二是力争在2020年底由达川区中医医院创建一个老年康复科,并逐步在中心卫生院中建立老年康复科。并建成一所以上乡镇医养结合医院。三是将达川区人民医院老年康复科创建成为健康养老需求评估中心,为全区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

(十)持续强化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企业摸排工作,开展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加强职业病报告管理,实施对重点职业病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

(十一)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创卫工作。督促各部门紧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达川

2019年度两张攻坚清单》加以细化落实,在本系统所涉及的“三小”行业摸底调查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式开展整治提升工作。城区中小学、社区、农贸市场、主要道路、广场、居民集中区和窗口单位设置固定或移动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全方位地进行创卫宣传。并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等部门加大力度搞好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二是争创6个省级卫生单位,3个省级无烟单位,3个省级卫生乡镇,30省级卫生村(社区)。三是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从根本上防止了鼠类、蚊蝇、蟑螂的产生,我们将切实有效地开展好春、秋季灭鼠及环境卫生消杀工作。四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五是对照《达州市达川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十二)全面加强党建和行业作风建设。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探索党建机制创新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实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做好党员的发展和教育工作,严格发展工作程序,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加强民营医院党支部建设力度,强化民营医院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持续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晨会党报一刻钟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具体的学习培训计划,促使党员干部树立勤于学习、终身学习理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拥护核心、向核心看齐。三是持续抓好作风建设。持续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项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加强通报曝光,释放强大震慑。坚决纠正“四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属正科级预算单位,有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计生协会3个独立行政编制机构,流管办、药管站2个独立事业编制机构。机构编制数共计81个,其中行政编制30个,工勤编制3个;群众团体编制14个,工勤编制2个;一并预算下属事业编制27个。现有在职职工74人,其中政府机关人员34人,群众团体人员10人,事业人员3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9.0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089.07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9.98万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增加了艾滋病防治区级经费(部门保留)以及信息网络建设纳入了专项支出等因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收入预算108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9.0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支出预算108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9.81万元,占78.03%;专项支出239.26万元,占21.9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89.07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9.98万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增加了艾滋病防治区级经费(部门保留)以及信息网络建设纳入了专项支出等因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9.0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3.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9.0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19.98万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增加了艾滋病防治区级经费(部门保留)以及信息网络建设纳入了专项支出等因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15万元,占7.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3.56万元,占86.64%;住房保障支出62.36万元,占5.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47.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39.26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红十字会专项经费、卫生防疫与食品(狂犬病防治项目专项经费)、爱国卫生(公共地段病媒生物防治专项经费)、计划生育家庭信访维稳专项经费、信息网络建设、艾滋病防治区级经费(部门保留)、纪检派驻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3.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7.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5.4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223.9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62.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9.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5.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04.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2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医疗补助费、奖励金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单位现有没有公务用车,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计生协会3个独立行政编制机构,流管办、药管站2个独立编制机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47.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医疗卫生计生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内含13张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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