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府发〔2022〕18号
各村(社区)民委员会,各相关部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乡村振兴工作有序推进,农村用电负荷快速增长,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及居民生活用电量逐年增长,私拉乱接等用电安全隐患呈上升趋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为进一步加强全乡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让全乡群众用上安全电、放心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农村低压安全用电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不仅是供电企业的工作,也是乡政府、树(社)委会、各部门的重要工作。乡政府、村(社)委员会、各部门要将农村用电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范围,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各用电户是自己产权线路的主人,负责对自己产权线路的安全管理。只有政府(村、社)供电人、用电人等各方共同发力,切实履行安全职责,营造安全供用电环境,才能确保我乡供用电安全局面长治久安。
二、明晰产权,依法依规供用电
居民用电户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电表出线处,电源及电表产权归供电部门,由供电部门负责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电表出线后(含出线空开或漏电保护器)产权归用电户,由用户自行负责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低压非居用电户以出资界面为产权分界点,用户投资建设的电力线路、设施由用电户自行负责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属于供电企业资产由供电企业负责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
三、推进供用电安全秩序维护
全乡用电户需严格遵守《农村低压安全用电规程》、《供电营业规则》,严禁私拉乱接、违约(窃电)用电;严禁私设电网防盗:捕鼠、捕鱼、狩猎;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严禁线路超负荷、超年限运行:严禁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垂钓、种植高秆植物、挖掘、堆土、起吊、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挖堰修塘。车辆超高通行;严禁攀登杆塔、变压器台架:严禁往电力线、变压器上扔东西:严禁盗窃、撒除电力设施:肇内老旧线路及时更换,人走电伴;安装维修找电工,不情不会别瞎弄:漏保、刀闸线路损坏后及时维修更换,不能绕接或退出;断线8米之内不靠近,及时报告并看守;发现有人触了电,立即断开电源线;树枝碰线要放电,及时清除保安全等,各村(社区)社负责人严格监督,严防以上行为发生。
四、加强电力设施保护
各村(社区)要加强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遵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泛发动群众,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供电的行为或破坏及时制止并上报供电企业、形成政企联动、共同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氛围,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五、推动入户漏保全覆盖
漏电开关是保护生命、财产的重要防线,是“保命器”,家用漏保是必须安装设备,由用户出资建设,凡是损坏,退出、缺失家用漏保的,本次由各村(社区)负责统一组织检查,社为单位组织村民集中购买、安装、投运,完成时间定为2022年12月30日前。安装后,加强日常运行维护。定期试跳,损坏的漏电保护器由用户立即更换,不得擅自解除、退出运行,切实把好防触电第一关。
六、推进电力通道治理
各村(社区)全力贯彻落实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2021)第10号《关于清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障碍的通告》精神,各村(社区)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障碍物清除工作的宣传引导,全力配合电力部门做好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工作。
七、加大安全用电宣传
各村(社区)广泛利用村村通广播。干群大会、院坝会、宣传栏。传单等宣传安全用电知识,以提高人民用电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供电企业应给予专业支持,协助各村(社区)的安全用电宣传。
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