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米城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刘潇颖
来源:达川区米城乡
发布日期: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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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   刘潇颖

工作分工

  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防邪、司法调解、依法治理、禁毒防艾、扫黑除恶、平安建设、财政、审计、国资管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就业保障、农民工服务、妇女儿童等工作。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信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救助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妇联。联系堡子派出所、堡子司法所。联系大沟村。同时负责分管(联系)部门、联系单位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理、安全、森林防灭火、信访、稳定、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并做好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个人简历

       刘潇颖,女,族,19897月生,四川泸定人,20128月参加工作,2011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现任达川区米城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

      2012.08-2015.06     泸定县冷碛镇潘沟村党支部副书记

      2015.06-2021.05     达川区赵固镇人民政府党办主任、机关支部书记

      2021.05-2021.09     达川区米城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提名人选

2021.09-                  达川区米城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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