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州市达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达州市达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政策。
2、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安置工作、负责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运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属地党组织抓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11、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报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达州市达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重点工作
1.聚力先行示范,打造“全国示范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我局将在落实“五有”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打造“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荣誉室”,着力提升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整体服务水平。
2、进一步做好全区“双拥”工作。通过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开展走访慰问驻达部队及困难退役军人、关爱退役军人家庭活动,其余时间常态化开展走访联系,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生活、工作状况,为退役军人做实事、解难题。持续做好立功送喜报、悬挂光荣牌等活动,创新活动开展方式,增强活动仪式感,切实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和满意度,有力形成褒扬尊崇的良好社会氛围。
3.选树先进典型,开展“达川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开展全区“最美退役军人”评比,大力宣传报道达川区退役军人先进人物和事迹,广泛传播退役军人好声音、正能量。
4.多方宣传动员,成立“达川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教育引导全区广大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退伍不退志”,充分调动广大退役军人的积极性、主动性,组建“达川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在疫情防控、应急救援、关爱帮扶、脱贫攻坚、政策宣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达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一级预算单位,有两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下属事业单位和一个公益类事业单位。分别是达川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达川区光荣院和达川区利民医院。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达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州市达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420.7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424.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要年底才算帐追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42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0.7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42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75万元,占97.62%;项目支出10万元,占2.3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0.7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424.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项目资金要年底才算帐追加。收入主要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0.7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0.7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424.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项目资金要年底才算帐追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8万元,占87.89%;卫生健康支出20.6万元,占4.9%;住房保障支出30.35万元,占7.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14.0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5.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拥军优属、党建等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0.4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7.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13.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0.35万元,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达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0.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2.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等支出。
公用经费48.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达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是未安排赴外交流学习等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支出相比增加2万元。主要为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有所增加。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达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达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达州市达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25万元 ,比2020年增加16.1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达州市达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5.5万元,比2020年减少4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组建单位,2020年采购办公设备较多。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达州市达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按照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退役军人管事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退役军人管事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目标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