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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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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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区委和区政府的决议、决定,并检查督促落实;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政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领导街道治理。深化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健全街道党工委对街道治理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各方、领导街道治理的作用。涉及街道治理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必须经街道党工委讨论决定。不断强化街道党工委属地领导和统筹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在区级职能部门涉及街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涉及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方面的建议权和对派驻机构的工作考核权。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社区)治理机制,强化村(社区)党组织在村(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地位,构建区域化党建组织体系,加强对辖区各类组织的政治领导、工作引领和能力带动。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体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退役军人事务、住房保障、司法行政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合法权益。(四)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社会管理、人口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社区绿化美化亮化、市政公共设施维护、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

(五)维护公共安全。负责制定辖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做好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疫病防控、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律服务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统筹开展、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协调联合执法。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区域发展服务。

(七)指导村(社区)自治。指导村(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村(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和促进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社会工作等机制发展完善,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八)其他工作职责。负责人大、政协、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统计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街道各类财政配套资金,开展村(社区)财务审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管理工作,协助管理有关部门派驻街道的干部职工;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统计工作站)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日常事务、起草综合性文稿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会议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街道人大工委日常工作和人民武装相关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工作,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研究拟定本辖区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及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决定事项。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党建日常工作;承担干部队伍(含党外人士)建设和人才工作;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科等群团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城乡基层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议定事项,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制定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和管理民政、教育科技、文体旅游、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残疾人保障等社会公共事务工作;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工作和基层民主建设。负责承接区级部门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审批等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承担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等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负责现代农业发展、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检查指导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等工作。

(四)综合执法办公室(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集中行使区级职能部门下放(委托)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的日常巡查监管,联合相关部门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负责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工作。

(五)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城乡社区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工作;负责村(居)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的申报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做好组织建设,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实行民主自治;组织开展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对老旧村(社区)用房的改造、建设、提档升级提出计划和方案;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协调处理纠纷;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建成区外的绿化美化亮化、市政设施管护等工作;负责宜居街道打造、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防灾救灾、疾病防控、食品药品、农村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排查并督促整改安全生产隐患,负责建立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档案;负责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等各类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和辖区饮用水源保护、河道治理、水质监测等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辖区环境卫生监管工作,协助有关单位落实河长制和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七)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反邪教、反暴恐等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涉及多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处置;监督检查村(社区)和辖区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开展平安建设考核评价;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网格化监管等工作;协助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负责群众信访日常工作。

(八)财政所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管理和监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各项财政收支,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负责各项涉农惠农补贴资金等国家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核兑;管理和监督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年度决算;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村(社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预算内外和村(居)委会经费的使用。

)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纳入便民服务大厅集中管理的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进驻、受理、办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培训和考核窗口工作人员;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点)工作。承担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有关业务、宣传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受理反映社情民意、推进区域化党建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和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审核服务以及救助平台运行和数据维护等工作。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指导村(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负责社区各类资源的统筹配置,培育各类社会服务组织;组织开展社区建设,繁荣社区文化;负责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承担服务项目咨询、申请、信息反馈、服务质量投诉等相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织以及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服务工作。

十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民政、文体旅游、广播影视、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社会公共事务服务工作。协调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教育、体育事业,提升街道卫生、教育、文化及康养等服务水平。负责农民工信息建设和档案管理,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措施,承担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工作。

十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主要承担农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畜牧业生产,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防疫、防制和处置以及兽药、饲料监测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达州市达川区绥定大道二773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7921021

六、负责人姓名:包月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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