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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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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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达川府办函〔2022〕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635711,联系电话:0818-512314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达川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制定标准,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二是加大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及时公开我局部门动态、部门文件和公告通知等,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群众看的到、看得懂。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0余条,包括信息公开年报、通知公告、工作总结、预决算、部门动态、部门文件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确保政府信息申请受理件件不漏、答复件件合规。2021年,我局未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一例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以及保密审查,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各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落实体系。二是严格公开程序。凡属要公开的信息,都严格做到职能股室把好业务关、局领导把好审签关,切实做到将保密审查程序与信息公开程序紧密结合,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不发生泄密、严重文字错误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采取线上线下双结合方式,以宣传栏、宣传窗口、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局办公室、局普治股为信息具体发布机构,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的发布及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度考核中,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的,进行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对因办事不力、消极怠工造成严重舆论后果的股室和个人在年度评优评先中一票否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安排部署,强化执行落实,圆满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但仍然存在部分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不够深刻。工作人员及相关股室对信息公开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还不够清楚,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二是内容不够丰富。本年度信息公开的内容中工作动态类信息占比最大,其他的信息公开的较少,信息公开的类别比较单一,公开内容的深度和精度仍有待提高。

2022年,我局将继续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加强培训。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加强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对《条例》等相关文件的理解,通过具体事例和政策文件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大力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与司法行政日常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给予适当奖励的方式鼓励各股室工作人员聚焦司法行政工作,深化主题,凝练语句,主动撰写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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