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来源:达川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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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低收入家庭认定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调整、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备案等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和执法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做好福利彩票销售相关具体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交由区民政局机关承担。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 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有关行政区划信息的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宣传、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信访维稳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开展合法性审核,负责权责清单 动态调整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定财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办法,管理彩票公益金;负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干部职工福利和保险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行政审批股)。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承担社会组织的登记、变更、注销、撤销、年检等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指导、管理和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和区民政局直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集中承担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三)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财政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开展相关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全区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和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等工作。

(四)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村(居)务公开;指导村(居)委会干部培训;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承担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设立、调整、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备案等工作,指导村(居)民小组的设立、调整、命名、撤销、变更以及报批备案工作;承担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地名规划,发布标准地名,负责全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有关行政区划信息的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区划图。

(五)社会事务和儿童保障股。拟订全区婚姻、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和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监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六)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等工作;指导、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老年大学的管理工作;拟定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批与发放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做好福利彩票销售相关具体工作;参与拟订福彩公益金分配方案;承担福彩公益金项目的指导建设、督促管理工作;承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拟订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七)政工股(党建办)。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部署和要求,承担思想政治、意识形态、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日常事务;承担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教育管理和培训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办公地址:达川区杨柳街道绥定大道二段773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5123886

六、负责人姓名: 李义贞     达川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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