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
来源:达川区公安分局
发布日期:2024-03-06
点击数:人次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公安局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指示,部署和指导全区公安工作。

(二)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全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三)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建议。

(四)直接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察工作;侦查、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组织协调重大警务行动;协调和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管理全区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国境,往来华侨、港澳台人员和入区境的外国人、外籍华人。

(六)管理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七)领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八)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法制教育工作。

(九)依法管理社会治安,组织治安巡逻与防范;组织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保安队伍的建设。

(十)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办和处置工作。

(十一)协助上级机关实施来本辖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警卫任务。

(十二)组织协调全区的禁毒工作,侦查、查处、防范管辖区内种、吸、贩、制毒工作。

(十三)负责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负责森林防范火灾和火案侦破工作。

(十四)为全区公安机关提供通信、信息、技术、后勤服务工作。

(十五)管理本局各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人事、劳动工资福利、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负责指挥调度、科技通信、办公室工作。

2.政治处:负责队伍管理、人事、教育训练工作。

3.警务保障室: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4.机关党委:组织指导政治理论学习,督促党员履行义务。

5.户政出入境大队:负责户籍管理工作。

6.机关纪委:负责办理内部干部违犯党纪案件。

7.政治安全保卫大队:负责政治安全工作。

8.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刑事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等工作。

9.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治安管理工作。

10.巡警大队:负责城区巡逻、防范工作。

11.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负责网络安全保卫工作。

12.法制大队:负责公安法制方面工作。

13.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14.禁毒大队:负责禁毒工作。

15.森林警察大队:负责森林安全管理及食药环犯罪侦查工作。

16.情报信息中心:负责情报信息收集工作。

17.警务督察大队:负责警务督察工作。

()派出机构

翠屏派出所、仙鹤路派出所、杨柳派出所、三里坪派出所、河市派出所、石板派出所、赵家派出所、百节派出所、景市派出所、马家派出所、平滩派出所、亭子派出所、真佛山派出所、麻柳派出所、大树派出所、万家派出所、管村派出所、石梯派出所、桥湾派出所、石桥派出所、渡市派出所、木头派出所、堡子派出所、南岳派出所。主要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业务工作;配合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三、办公地址:达川区泰宁路333号。

四、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00

五、联系方式:0818-2122119

六、负责人姓名:万百勇  党委书记局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