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来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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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机关事务工作规划、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承担区级机关办公用房配置、调剂、维修、改造等工作。

  (三)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公共机构落实节能工作目标任务。

  (五)负责全区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六)负责区行政中心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设施设备、供水供电、会务服务、园林绿化等后勤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区行政中心后勤服务管理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岗位培训等工作。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九)负责做好全区机关食堂管理监督、物品采购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党建办)。综合协调单位内外各项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目标绩效、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资产管理股。拟订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规划;拟订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装修方案;承担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分配、调整、维护维修、改造等工作。

  (三)节能管理股。拟订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指导服务,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

  (四)物业管理股。负责制定区行政中心物业服务相关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区行政中心会务服务、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工作。

  (五)保卫股。负责区行政中心安全、维稳、车辆停放管理等工作;协助公安、信访等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六)财务股。负责单位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负责单位资金调度、使用、监管工作;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物资采购管理等工作。

  (七)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区一般公务用车车辆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一般公务用车的购置审批、报废处置工作;负责区本级公务用车调度服务工作;承担区本级公务车辆燃油补给、维修保养、车辆保险等日常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食堂管理、物品采购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

  达州市达川区通州大道66号

  四、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18-5139922

  六、负责人姓名

  文  军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刘品吟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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