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市镇
来源: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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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党建办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负责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参与人民代表大会、政协联络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二)政府办

负责公章管理、公文运转、会议会务、保密机要、绩效管理、精神文明、统计、后勤保障、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及临时交办工作。

(三)纪委办

负责本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权力监督、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申诉、控告、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回访教育。

(四)财政所

主要负责财政及公共服务日常工作、一事一议、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导村(社区)财务预决算、财务公开等工作。

(五)三资托管中心

负责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使用。

(六)总工会

负责辖区内会员发展、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女职工组织,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培训基层工会干部,实施送温暖工程。

(七)团委

发挥党的助手作用,加强辖区团员和青年组织建设、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团费收缴。

(八)妇联、科协

代表妇女参政议政、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开展评优推荐和科协日常事务工作。

(九)应急管理办

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检查报告和应急抢险救援处置等工作,保障全镇安全生产,具体分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森林灭火、防汛抗旱、防灾减灾。

(十)综治中心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扫黑除恶、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反邪、信访维稳、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等。

(十一)环保所

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环保方针政策,拟定本镇环保规划、对本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初审及上报,掌握本镇范围内污染现状及治理情况,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排污申报。对排污单位提出奖惩意见,协助农业部门做好综合防治、做好本镇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和监督、对突发重大污染事故及时上报并配合调查。

(十二)交管办

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管理、监督运价执行及运输服务质量、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及路政管理、监督制止公路“三乱”发生。

(十三)乡村振兴办

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建设、乡村振兴平台运行、指导村委会自治工作;负责组织农业经济活动,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研究制定乡镇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四)规建办

主要负责乡村规划建设、村(社区)规划编制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小城镇规划建设。

(十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

负责抓好本镇风貌塑造专项治理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环境优美场镇、优美村庄打造抓好 “五乱”治理。开展“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专项行动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十六)退役军人事务站

宣传退役军人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建立退役军人台账,完成退役军人管理服务。    

(十七)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涉及民政、计生卫生、劳动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指导所属乡镇区域内各便民服务分中心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拥军优属和退役军人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等工  - 9 - 作;社会救助中心主要承担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审核服务以及救助平台运行和数据维护工作。

(十八)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承担老协、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宣传服务工作。

(十九)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各级农民工服务保障综合性政策法规,负责劳动保障等服务性工作,组织农民工技能培训,协调做好劳务对接,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协助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

(二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农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统计、动物疫病防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

(二十一)疫情防控指挥办

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协调重点人员管控、网格化管理、防疫医疗、社会化稳定、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达川区景市镇中心街48号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3465031

六、负责人姓名:王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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