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信局
来源:区经信局
发布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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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区工业结构调整。

(二)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区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和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区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七)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九)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区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对全区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一)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组织区本级预算单位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的前置审核。

(十二)负责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协调管理全区通信行业。

(十三)组织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区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区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十六)指导和管理达川区手工业联合社工作。

(十七)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挂信访股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重要事项在督查、督办和文秘、信息、档案、机要、提案、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会议、接待等工作;管理和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局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和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撤停办的日常工作;负责政策法规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访工作。

(二)企业股

负责对企业执行国家和地方工业经济法规政策的监督;牵头编制工业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工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推进工业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实施方案,拟订推进重要产业区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区域间规划衔接和省内区域产业合作;参与区域总体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融入成渝经济区发展规划编制及重大产业布局。

指导和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问题,指导协调全区企业的发展;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措施意见,建立和监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监管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负责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日常工作;拟定非上市股份公司的监管办法并指导其规范运作;负责对企业改制上市申请、股权变更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企业重组工作;协调工业企业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指导工业企业扩大自营出口并协调有关优惠政策;负责对外商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和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日常工作;做好外资权限内立项、审批及权限外的申报工作;组织工业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工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全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问题;指导地面企业安全生产。

(三)资源利用股

负责对国家《能源法》《清洁法》的贯彻、监督和执行,查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推进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制订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在全区的实施意见及监督实施和制订发展规划;提出企业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推广应用;组织申报节能奖励资金项目。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申报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

(四)综合股

负责综合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研究拟定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和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全区名牌战略发展规划和产品技术标准、绿色标准、参与区内知名产品和驰名商标推荐评比工作;负责管理全区药品储备工作,并在重大灾情、疫情、军需、战略等情况下组织实施药品器械的紧急调度。

(五)安全股

负责区经信局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能。统筹指导区经信局系统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企业安全、消防、救灾中的重大安全问题,负责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及办法,下达监督实施安全生产的计划;指导安全、消防体系的建设;负责审查报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落实;负责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审查认定参与安全生产评估评价;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调度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企业安全事故,综合安全信息。

负责全区成品油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有关能源价格调整,负责能源等重要物资的综合平衡、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指导压缩天然气、汽油双燃料汽车产业化工作。

(六)电力信息产业股

负责电力行业管理;负责宣传电力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运行调度管理;制订中、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直购电协调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和并网管理,推进电力需求管理;实施供电营业等电力许可,指导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助处理电力行业安全事故。

负责全区电子产品制造、软件、信息服务业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电子产品、软件、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规范;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国家和省、市级专项中的电子产品、软件、信息服务业项目;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的申报工作;组织申报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推进物联网、智能卡产业的发展及应用推广,指导行业安全生产;负责信息工程监理业务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组织区本级预算单位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的前置审核。

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指导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推进农村、服务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推进社会事业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指导、协调、推进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工作,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互联互通,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负责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信息化普及教育。

拟订全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和检查检查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实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及应用系统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促进政务资源共享;负责政务中心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负责区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书记信箱、区长信箱、区长热线等应用系统的技术与安全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电子政务的相关工作。

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统筹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协调信息安全评测、数字论证、等级保护等工作;负责协调全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规划,促进电信网、计算机网络和有线电视网三网合一;协调管理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协调公用电信网的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组织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拟订全区通信行业管理的政策措施,参与对全区通信服务市场的监管。

(七)新兴产业股(挂园区产业股牌子)

负责研究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领域;牵头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规划、技术规划、产品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组织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和技术经济合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承担产业园区发展监测运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八)无线电管理股

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负责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进行电磁环境测试、分析,为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划、指配频率和审批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等提供技术依据。

负责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指配无线电频率和台站呼号;审批无线电台(站)建设规划,核发电台执照,实施年检验证;负责无线电台(站)的日常管理;负责无线电设备型号核准及进口审批;负责收缴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

(九)招商引资办公室

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招商引资,指导企业跨区域和境外开展合作;组织指导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十)区委军民融合办秘书股

负责处理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及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建设。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经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办公地址:通州大道66号(达川区行政中心)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5123002

六、负责人姓名:李金洹  区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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