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性重大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活动;负责依法查处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
(四)相对集中行使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下列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事项:
1.城市管理领域中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和城乡规划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
2.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
3.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
4.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
5.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
6.能源(电力)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
上述相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权力所涉具体事项,以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编制公布的《达州市达川区行政权力清单》为准。
(五)行使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产生烟尘污染和恶臭气体的物体,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尘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六)负责建立执法监督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执法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负责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
(七)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承担与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的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
(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衔接机制;指导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关系和职责分工:
1.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业监管工作,依法履行政策制定、业务指导、行业常态监管等职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已划转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负责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案件的信访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可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的行政处罚提出建议。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业整治、联合执法等工作。
3.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加强行政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行政违法行为,认为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及时将掌握的材料移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中专业性强的行政违法案件,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并提出处罚建议。
4.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行政许可、登记、确认、备案、日常监管等情况及时抄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将处罚结果及时抄送行政主管部门。
5.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受理的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行政违法线索,及时移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行政主管部门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抄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6.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对接、汇报有关行政执法工作,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协助。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信息宣传、信访稳定、保密位财会工作;负责编制机关财务年度计划及财务预决算;负责重点工程专项资金的监管;负责各项收支管理;负责装备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票证管理和财务档案管理;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机要、档案管理、绩效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印章管理;负责起草全局性文稿,年鉴、大事记编纂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系统内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办和内外联络与接待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案件审理室)。负责法制建设,组织重大综合性政策问题研究,制定法制工作计划(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工作以及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报批;负责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负责法制教育、宣传及执法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备案及执法文书的管理,负责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考核工作;负责立案登记,建档、存档、归档工作;负责将案件处理全过程向社会公开;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审查委员会案审工作的组织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和司法公证的联系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
(三)执法监督室。负责上级对综合执法工作的部署、决定、决议和有关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并反馈执行情况;负责全局大型执法专项行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负责执法队伍作风建设,牵头对全区综合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执法系统督察、考核机制的建立和执行;负责审核行政违法案件线索的举报奖励工作。
(四)财务装备股。负责机关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会工作;负责编制机关财务年度计划及财务预决算;负责重点工程专项资金的监管;负责各项收支管理;负责装备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票证管理和财务档案管理;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五)政工人事股(党建办)。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年度考评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中心组学习活动,承办党组和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建设;负责综合执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统战、群团、脱贫攻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办公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南国大道二段855号
四、联系方式:0818-3316008 投诉电话:0818-5188801
五、负责人姓名:周跃文 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