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州市达川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职能简介。
达州市达川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隶属于区政府职能部门,中心 主要承担对达川区行政区域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国有存量土地 闲置土地及其它盘活土地的收回、收购、储备工作。
(二)达州市达川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8年重点工作。
一、加大收回收购工作力度,尽快完成区委、区政府的任务要求。
1、城市建设供地收回达县月潭商贸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
2、区医院东侧规划道路达川区三里坪办事处店子梁二小区预制场。
3、三里坪K线达州市自立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4、环线主干道达州市鸿通运业有限公司(南客站)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
5、达县正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厂)
6、巨全双语学校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加大土地储备工作,将新增土地和存量国有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
2018年争取新增入库储备土地1300亩
三、为小河嘴片区的土地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进行融资,争取在2018年发行4-6亿土地储备债券。
四、继续做好行业内五治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达川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区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潜资格、隶属于所在行政区规划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人员情况
编制人数15人,实有人数1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达川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州市达川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117.97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4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支出正常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117.9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11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达川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9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0.4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支出正常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9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9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45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正常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15万元,占73.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9万元,占12.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1万元,占5.86%;住房保障支出8.72万元,占7.4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17.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5.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8.72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达川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达川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等。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财政财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