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学校职能简介
达川区石梯镇中心小学是一所公办完全小学,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对适龄儿童实施小学教育,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培养目标为: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素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在区教科局的领导下履行如下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科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区委、区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为师生提供优美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 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9. 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 认真按要求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让广大学生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10.在区党委、政府和区教科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11.在区党委、政府和区教科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学校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区教科局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1.文化建设。“文化立校”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保证。“主体性教育”理念体系是我校的办学文化体系,我们要坚持自主办学的道路自信、文化自信,走出一条符合我校实际、具有我校特点的办学之路。
2.党建工作。要根据上级党委的年度工作计划要求,认真制定并落实好本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要在保证党的常规工作正常化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组织意识教育,创新民主评议党员的方式与形式,要加强对党员经常性的教育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提升办学社会满意度。完善校园设施,重点解决学生饭菜质量提升、饮用水供应等实际而具体的问题,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决杜绝有偿家教、体罚与变相体罚、违规收费等行为,接受家长社会监督,提高群众满意度。
4.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落实“三重一大”有关规定,科学制定并合理推进年度预算,合理使用办学经费,完善学校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加强财务公开。强化内部检查和审计监督。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等。
5.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督检查通报长效机制。完善并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开全开足安全教育课,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结合主题教育日和“应急疏散演练日”,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校园值班护校有关制度。
6.切实加强工会工作。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改选补充部分职工代表,加强校务公开。组织开展好教职工文体活动,评选优秀“教工之家”。做好老教师走访慰问工作。做好关爱困难职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校属教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校2021年收支总预算926.1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校2021年收入预算926.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6.1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校2021年支出预算92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81万元,占88.95%;项目支出102.35万元,占11.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校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6.1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6.1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757.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8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6.1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757.09 万元,占81.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9万元,占8.28%;卫生健康支出34.86万元,占3.76%;住房保障支出57.52万元,占6.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757.09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维修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6.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4.8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7.52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3.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7.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96.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校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基层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0万元。
(三)我校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校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校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我校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学校必需的办公设备、设施、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学校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我校的绩效目标设置个数为4个。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维修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