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2020〕120号)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贯彻落实达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严格落实上级机关部署,全面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部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大幅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加强信息主动公开。2020年,我办及时、准确地公开政策文件、中心工作、重大活动、重要决策、政策解读、人事任免、重大项目、财政预决算、民生工程等各类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18条。一是制发《达川区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76份;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内容 17期;公开新闻发布会内容30期;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解读158条。三是推进基层公开标准化。我办指导督促全区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将群众最关心的26个民生领域作为试点领域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标准化、简单化、规范化,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对接百姓日常生活。2020年8月,全区27个乡镇和6个街道办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编制发布工作,在门户网站建立了专栏集中展示。编制完成《达川区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发放至各单位按照目录汇编文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及时、准确答复,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落地落实,在政府信息文件公开公示前,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程序,落实“三审机制”,明确审查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化、常态化。依托第三方网站监测公司,建立错敏字和关键字库,对信息进行动态扫描监测,确保发布的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督导各单位对“达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栏目更新情况和信息内容准确性的审核工作,强化对信息公开及时性、工作机制完善性、交流互动及时有效性和政务公开专栏建设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有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为广大群众查询政策提供便利。二是开展政务新媒体备案、清理及填报工作。根据省、市政府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及清理工作》的通知,按照主管主办管理原则,统筹全区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及清理工作,对无保障能力的政务新媒体要求及时关停和注销,保证新媒体鲜活运行。三是推动主流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和载体作用,建立以“走近达川”为核心的政务新媒体集群,将政务新媒体作为为民服务、获取政府信息的新方式。
(五)夯实监督保障机制。一是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级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办)和区级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考核。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监管。全年开展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督查4次,下发通报4期,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利用达川区政务公开工作群线上互动交流、成立专班指派专人对重点任务指导和答疑解惑等方式,加大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全区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四是加强监测管理。依托第三方网站监测公司,搭建监测平台,提供实时监测、出具月度报告,对全区政务公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常态化监测评估,完善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9792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总体成效良好,但与社会、公众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内容质量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需进一步提高。
2021年,我办将不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域制度,包括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的常态化和长效化,不断推进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建设。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与政务公开相关的最新文件精神,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三是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对标国办考核标准,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栏目,科学合理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内容,全面做好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扩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和宣传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