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04-29
点击数:
2023-08-2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乡(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性财税规范性文件规划,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实施办法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3、履行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4、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5、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区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实施意见。

6、负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和经营管理、国土开发经营的财政政策措施,组织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区级城建、国土收益的监缴入库,办理资金预决算。负责政府性投资概、预、决(结)算评审和投资工程监管监查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8、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9、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和区级会计委派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0、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区财政业务培训。

11、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全区财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全市财政工作部署,全面实施达川财政“11235”发展规划,大力增收节支促发展,全速助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经济总量 “冲刺700亿”、城市建设“双100”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一是抓实财政增收。用好用活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税源企业发展,着力培植骨干财源税源。持续做实市区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完善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税收治理,强化税收组织力度。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大向上争取。以政策为导向、以项目为依托,加大统筹协调,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力争更多的债券资金、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落地达川。加快筹资进度。坚持筹资工作目标任务制,加快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整合优质资源,支持国企做大做强。督促指导国企加强与金融机构交流合作,积极争取更大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坚持依法进行市场化筹资,坚决防止违法违规举债。大力盘活资源。加快清理和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完善财政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联席机制,全力支持拟出让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加快项目评审,确保收储、出让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土地出让金催收征缴力度,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入库。二是严肃支出管理。严格预算编制。按照“优结构、保重点、压一般”的思路,坚持“三保”的优先序列,合理编制2020年预算。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把节约的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不该安排的支出和可干可不干的事项一律不得列入预算。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先预算后支出”,严把支出关口,严控预算追加。做好财政运行监控分析,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和政策储备。强化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严格按照中央、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把所有单位、所有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把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科学合理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强化财会监督,对重点项目、重大政策执行、遵守财经纪律规定等纳入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与绩效。三是打好“三大攻坚战”。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年”活动,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按序时进度及时拨付扶贫资金,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巩固深度贫困村退出成果;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努力构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长效机制,强化脱贫攻坚领域作风建设。建立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全力推进区委区政府的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持续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加大政府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遏制增量、逐步化解存量,确保完成2020年度化解目标。加强经济形势研判,持续推进财政暂付(往来)款清理消化行动,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四是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引导作用,逐步健全“财政+金融+社会资本”的多层次投入体系建设,推进全区“1+3”工业集聚发展,促进以商贸、物流、金融、旅游为主导的四大现代服务业发展。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冲击和影响,做好形势研判,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大援企稳岗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放管服”财政举措,以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财金互动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支持。五是做好民生保障。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力度,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突出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落实各项救助福利,完善社会保险政策。落实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政策,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着力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重残人员、优抚对象等救助标准,严格执行社会保障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围绕省、市、区确定的一批重大教育工程和实施计划,多方筹集资金支持加快幼儿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发展;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引进医疗优质资源,提升区域医护质量;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支持建设巴文化高地、全国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支持推进文化惠民扶贫项目实施,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人民战争和网络安全工作,支持抓好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支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积极支持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特别是支持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响应、应急救援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川区财政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主要包括:达川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达川区财政监督检查局、达川区票据管理中心、达川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达川区农业信贷担保服务中心、达川区政府采购中心、达川区非税收入管理局、达川区财政信息管理中心、达川区政府投资管理中心、达川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川区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川区财政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156.09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8.9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川区财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1156.0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6.0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川区财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115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万元,占61.08%;项目支出450万元,占38.9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川区财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56.09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 98.9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6.0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6.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川区财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6.0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98.9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6.32万元,占86.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6万元,占5.92%;卫生健康支出39.97万元,占3.46%;住房保障支出51.34万元,占4.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46.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监督检查及财政周转金清理支出、政府采购管理、财政宣传、国库支付管理等。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0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8.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9.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1.34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厅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财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6.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3.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92.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川区财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87万元。

(一)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2.2%。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财政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财政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达川区财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2.83万元 ,比2019年预算增加2.43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达川区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达川区财政局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按照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财政局2020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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