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学校职能简介
我校是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对适龄儿童实施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培养目标为: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素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在区教科局的领导下履行如下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科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及布局调整规划。配合区委、区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全面入学,严格控制辍学,全面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
5.按照管理权限,制定学校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为师生提供优美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 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9. 落实学生营养午餐改善计划。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按要求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让广大学生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10.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在区党委、政府和区教科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11.巩固均衡发展成果。在区党委、政府和区教科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学校2020年重点工作
1.党建工作
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基层建设的第一要务,搞好阵地建设,营造良好的党建氛围,做好档案整理。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克服“不担当、不作为”的不良习气,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底线思维,不碰红线,净化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树党的良好形象。
2.德育工作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观念,把德育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整合学校一切德育力量,“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为教师持续发展铺路”。一是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德育工作队伍尤其是班主任队伍;加强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做到榜样示范,以身作则。学校要求,每学期做好一次班主任综合评估,考评结果记录入案,对班主任日常工作的考评要更具体有效,真正起到表彰先进、激励大家的作用。每个班主任平时必须认真学习班级管理理论,积极探索创建优秀班集体的有效途径。二是重塑教师形象,加大师德考核力度,组织开展师德标兵评比工作。三是充分发挥班集体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评估的机制。四是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整合学校、社会、家庭等各方面力量,做到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形成德育工作网络。各班主任必须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定期分年级召开学生家长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努力拓宽育人渠道。举行各类形式的活动,建构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的平台,让学生在活动中,通过各种无形的约束力规范自己的行为。五是在开学初,对学生进行入校教育和爱校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的历史变迁、特色风貌、办学成效,激发学生的爱校热情;充分利用学生大会、班会,向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每周星期一大课间举行升旗仪式,学校领导、值周教师进行国旗下讲话。六是强化学校的安全教育。向学生传授安全防范知识,宣布安全制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和谐健康、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同时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3.教学工作
强化过程管理、环节管理,抓教学常规的落实。围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作业效率,严抓教学常规的落实,做到教学常规管理精细化、长效化。教务处制定计划,做好教学管理的落实和督查,同时对各阶段的教学质量实施过程化管理,使我校各科教学质量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校属教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校2020年收支总预算457.87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9.7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校2020年收入预算457.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7.8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校2020年支出预算45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35万元,占93.99%;项目支出27.52万元,占6.0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校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7.87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9.7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7.8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67.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5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7.8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9.7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67.90 万元,占8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8万元,占9.04%;卫生健康支出17.55万元,占3.83%;住房保障支出31.04万元,占6.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幼儿学生,保障他们正常入学。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366.4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维修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1.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7.5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1.04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校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0.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4.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35.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校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基层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0.4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用于执行接待上级和其他部门检查指导我校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我校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校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校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学校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我校的绩效目标设置个数为5个。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维修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