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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达川南部片区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主体的公告

来源: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11-19    点击数:

 为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力度,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达川南部片区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就达川南部片区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主体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址。达川南部片区农事服务中心选址在达川区赵家镇先锋村。

2.建设任务。达川南部片区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内容为“一区二库四中心”,即办公区、农机库、农资库和培训中心、展示中心、育秧中心、烘干中心,服务能力须达到四川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标准,并以低于市场价为农户提供优惠服务,促进农业节本增效。

3.建设期限。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

4.资金来源。达川南部片区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一是建设主体自筹,自筹资金不得低于实际发生额的60%。二是财政补助,财政补助资金补助比例不得超过实际发生额的40%。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即建设主体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审计机构审核确定建设实际发生额,按照补助标准拨付给项目建设主体财政补助资金。财政补助资金可用于购买农机设施设备、修建农机具停放库棚和维  修保养场地、安装服务作业监测终端等设施设备。用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购买的农机装备不得再申报享受国家购机补贴。

二、建设主体条件

达川区内注册的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凡有意愿、有能力建设本项目的,可申请参加本项目建设主体遴选。

三、遴选程序

1.有意愿参加达川南部片区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于本公告期间,向我局提出申请、建设方案等资料。

2.我局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及其方案进行评审,拟定建设主体。

3.拟定建设主体报达川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四、提交资料

申请人应向我局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建设方案;

4.其他佐证资料。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至123日。

2.公告期间,需了解相关情况,可向我局咨询,联系人:潘勇光联系电话:0818-3955528。

特此公告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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