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征求《达州市达川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起草了《达州市达川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至4月18日。在此期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818-3955528。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邮箱:359478933@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1:达州市达川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达州市达川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解读.docx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