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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信访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53号提案 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达州市达川区信访局     发布日期:2023-12-12    点击数:

李恒卫委员

  您在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有效化解信访积案的建议》(第15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完善信访法制化处理机制”建议。近年来,国家信访局先后印发了《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办法》《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试行)》《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文件,对于来信、来访、网上投诉等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程序、流程等进行了规范,将“三率”(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100%群众参评率95%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满意率98%)作为考核重要指标对于初次信访事项特别是解决类信访事项,国家信访局确定的一次性化解率为99%,因此,信访工作机构收到、受理信访事项后,第一时间落实、交办至责任单位,并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原则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化解。在基层信访工作人员配置上,以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单位)根据本单位信访工作情况进行配备,也是信访督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信访部门每年根据情况,开展信访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全方位培训或对部分信访工作重点乡镇(街道)、信访工作重点行业领域区级部门(单位)进行重点培训,以提升信访工作分管领导、信访工作人员办信办案能力素质。近年来,中央信联办开展了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治重化积”专项行动),对走访、来信、网上投诉等各个渠道的信访积案进行集中攻坚,并将此作为常态化机制。达川区共办结、化解三批“治重化积”信访案件161件,其中:第一批129(中央交办100件,省交办20件,市交办3件,区本级6件),第二批20(中央交办18件,区本级2件),第三批12(中央交办12件)

  二、关于您提出的“深入基层排查矛盾纠纷”建议。区委、区政府创新提出了“分级接访化解机制”,各地各部门按照要求,在工作中坚持村(社区)随时排查、乡镇每旬1次、区级部门(单位)每月1次定期排查、重大节日和重要敏感节点开展专项排查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并实行“三本台账”动态管理和问题化解清单销号机制,乡镇(街道)负责收集汇总、梳理分析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并形成清单,每月向区信联办上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群、重点事项,及时落实化解责任和稳控责任,确保问题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处理。

  三、关于您提出的“健全联动调查机制”建议。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建立了由区委政法委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司法、综治等部门认真践行“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实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协作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访调对接”等工作机制,真正将大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力以赴筑牢平安堡垒,切实打牢维护社会稳定根基。

  四、关于您提出的“引入司法调查机制”建议。国家、省先后出台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四川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边界、受理范围、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增加可操作性,确保工作进一步落实落地。2018年以来,区司法部门、信访部门探索建立访调对接机制,成立了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室,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借助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的力量介入,以破解信访诉求化解难题。同时,坚持一切信访问题都在政策和法律的框架下研究解决的原则,切实把信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面落实诉访分离、逐级走访、依法分类处理等改革措施,坚守法律底线,依法按政策办事,依法开展信访工作。对于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依法处置

  法无定法,势无定势。信访工作需因应形势新变化,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在学习中前进,在学习中发展。感谢您对信访工作的关切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您的建议将作为我局查漏补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和遵循,也欢迎您随时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达州市达川区信访局

  2023928


(联系人:王清山,联系电话:5123248、1398283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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