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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达川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和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6-07    点击数:

​​​  为促进我区建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2〕5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达州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达川区实际,我局起草了《达川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和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限为30日(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7月7日止)。欢迎广大群众、相关企业和建筑业协会提出意见,相关意见采用书面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或提供至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

  通信地址:达州市达川区西环路470号。

  邮编:635000

  联系人:刘涛磊

  联系电话:0818-2682839

  电子邮箱:308557907@qq.com

        附件1:达川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和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达川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和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解读.doc


  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7日               

  附件:

达川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和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九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我区建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2〕5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达州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达川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第一条鼓励外来投资企业选择本地施工企业施工。外来投资企业将工程发包给在达川区注册的施工企业,按施工企业当年在该工程(项目)中的应缴税额区级留存部分的10%补助给外来投资企业。

  第二条建筑业企业首次在达川区突破年建筑业产值20亿元、入库税金5000万元和年建筑业产值10亿元、入库税金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建筑企业100万元、50万元奖励,区人民政府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第三条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行施工企业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装配式钢结构的新型施工方式,鼓励开发企业采用精装修方式进行建设。凡采取装配式建筑和精装修方式进行开发建设的开发企业,将企业当年在该工程(项目)中的应缴税额区级留存部分的10%补助给开发企业。

  第四条鼓励装配式建筑企业到我区建设生产基地,在该企业建成投产并在达川区纳税后,按投资额的比例1/1000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产业补助,并在土地使用、员工住房、子女入学、配套设施、配套费减免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和保障,以企业建成投产后当年纳税总额区级留存部分为基数,按每年的20%给予企业前三年培育补助。

  第五条对开发建设、设计、施工等以从事装配式建筑为主的企业,若无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可在信用评价体系中予以加分。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后,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承建工程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其新增工程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为1%,有2个以上新增工程,其存储比例下浮为0.5%。

  第七条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施工现场人员监管“锁证”方式,在建工程项目仅“锁定”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同一施工单位在同一工程相邻标段施工过程中,可使用同一套满足工程规模和安全生产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对实施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允许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纳入进度衡量。

  第八条加强建筑行业人才能力提升,区财政每年预算20万元建筑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本地企业重点培养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和城乡智慧建设需求的专业人员和建筑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技术工人能力提升,对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工、高级技师证书的企业,每促进一人分别奖励企业1000元、1500元、2000元。

  第九条达川区政府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检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在国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以外的,优先选择本区企业以单独或者联合体身份承接;在国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以内,按照规定可以不招标的,优先选择本区企业以单独或者联合体身份作为项目承包人;按照规定可以邀请招标的,优先邀请本区企业以单独或者联合体身份参与投标。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有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达川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和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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